来源_吉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税收世界观: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相关问题
随着税务自查、稽查日趋严厉,企业补缴税款的情况越来越频繁,因此,税收滞纳金的问题也愈来愈受关注,很多朋友对税收滞纳金并不了解,为了避免因不了解而出现状况,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一、滞纳金及其计算方式滞纳金(OverduePayment)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第三十二条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滞纳金的金额能否超过应纳税款的总额1、根据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加处�?罨蛘咧湍山鸬氖畈坏贸鼋鹎兑逦竦氖�。对于税收滞纳金的加收,按照的规定执行,不适用、关于 加处�?罨蛘咧湍山鸬氖畈坏贸鼋鹎兑逦竦氖� 的规定,不存在是否超出税款本金的问题,如果滞纳金的加收超过税款本金,仍应按照的规定加以征收。三、滞纳金的性质1.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2.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3.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比如第三十二条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各个企业一定要有按时申报、合法缴税的意识,否则税收滞纳金可是会让你大呼肉疼的,提升财务人员的办税能力已经迫在眉睫,不要等到出了问题才后悔没有好好学习税务知识。你需要的税务知识与实务技能都有,老师亲自指导,再也不怕有疑惑不知问谁了,只要你想学我们就有!相关推荐: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责任编辑:小海鸥 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是否应办理发票缴销
【问题】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什么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回答】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还想学习更多方面知识吗?快来看讲解的!方源老师: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历任会计师事务所、某大型企业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等职位,13年创立自己的财务公司,具有丰富的财务实战经验。现担任上百家企业的财务顾问、同时长期从事财务教学!教学领域涉及会计上岗行业课:如商业、建筑、房地产、工业、运输服务业等多个行业全盘账与涉税内容,同时也是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师特聘讲师,主讲《经济法基础》课程!方老师授课风格:务实、实用、清晰舒适,注重知识性和实用性,善于在知识讲解时让学员在学习中构筑自己的知识体系,做到随听随懂,随学随用!课程收益:实务工作中,每个财务人员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财税问题,一是不会处理,二是担心会涉及一些风险,尤其作为会计小白来讲,更觉得工作中天天问题一大推,本课程方源老师为大家整理了会计小白常涉财税问题100问,一 一为大家解读回复,使会计人员们工作起来遇到问题不再犯难,通过查找该课程中的回复即可轻松解决!方老独特授课方式:务实、实用、清晰舒适,注重知识性和实用性,让学员在学习中构筑自己的知识体系,做到随学随用�。ǖ慊魃戏酵计纯杀┬』锇槊且欢ɑ瓜肓私馄渌赜诓扑暗奈侍獍桑】斓�(每天都有免费直播课程,听直播立即领取代金券,最高可领50元!) 财税问答精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