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吉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问题】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应该如何报表列示?【答案】应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处理。资金集中管理列报2.1列报(1)直接归集,非财务公司成员单位归集(拆借)母公司(非财务公司)资金列报。母公司:其他应付(其他应收)成员单位:其他应收(其他应付)(2)归集到财务公司账户成员单位归集(拆借)财务公司资金列报。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与垫款)成员单位:货币资金/存放财务公司款(短期借款)2.2 附注资金集中管理的应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2.3 实施2021年12月30日实施,可比数据调整(目的报表口径一致)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企业改制中如何缴纳印花税?
【问题】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是如何规定的?【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可随时向老师进行提问哦~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哪些人需要办理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有哪些典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