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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吉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银行现金支票有效期为多久?

【问题】个人转让住房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确定房屋原值?【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原值具体为:1. 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2. 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3. 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4. 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5. 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更多推荐: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如何缴纳增值税?

          分享37个账面涉税风险点,会计人赶紧对照自查吧!1、动辄就用白条等不合格凭证入账。2、企业账面上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任性转为坏账损失,留存备查资料不全。3、将购买的固定资产账务上一次性计入费用。4、固定资产和周转材料中的低值易耗品区分不开。5、人为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6、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的明细科目乱写,或者直接计入“其他”。7、账面上长期挂着股东个人借款。8、库存商品等存货明细账跟仓库实物账实不符。9、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跟对账单余额钱帐不符。10、把福利费等专票不该抵扣的也抵扣了增值税。11、赠送礼品等未扣缴个人所得税。12、企业明明在建工程已经竣工决算,一直未转入固定资产。13、经常取得发票抬头不是公司全称的发票。14、该打上备注栏的发票没有填写备注。15、经常出现以往年度的费用发票入账。16、利润分红没有扣缴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17、擅自把取得的征税收入计入不征税收入。18、人为计提母子公司之间的管理费。19、取得了开具税率错误的增值税发票入账。20、好多大额费用发票没有完整的证据链。21、对于货物的捐赠等未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视同收入。22、对于加计抵减增值税、以及农产品加计抵扣增值税、以及小规模30万元免征增值税等账务处理错误。23、企业之间把老板家里个人买的东西报销计入公司费用或者资产。24、企业生产成本计算、销售成本结转等没有依据。25、企业长期挂着材料暂估等。26、企业销售收入经常用个人卡收款。27、会计还在每月计提职工福利费。28、企业开具的发票存在进项销售品名不一致。29、任意发放职工补助没有申报个人所得税。30、增值税价外费用没有按照适用税率申报增值税。31、企业经常利用别人身份信息虚列工资。32、实收资本等一直未申报印花税。33、招待费等费用超标了但是汇算清缴也未依法纳税调整。34、账面上长期挂着预提费用。35、企业之间经常存在无偿借款。36、私车公用没有租车发票。37、公司大量存在现金交易,而不通过对公账户交易。更多推荐: 注意了!小规模有销无进风险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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