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吉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原材料计划成本会计分录怎么做?
【问题】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出租营改增前的房屋适用简易计税,房屋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企业需要向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吗?【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不需要向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更多推荐: 我国对出口退税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哪几类呢?
【问题】本科毕业后,准备考研究生期间,父母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答案】不可以,该生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