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吉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新设立企业如何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问题】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出租营改增前的房屋适用简易计税,房屋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企业需要向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吗?【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不需要向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更多推荐: 我国对出口退税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哪几类呢?
【问题】耕地占用税有哪些优惠吗?【回答】1.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2.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3.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4. 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更多推荐: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