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吉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一箱油,半箱税”是真的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未超过500元的,免征增值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每个税款所属期的勾选、确认时间范围如何计算?
问题:申报地点是如何规定的?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环境保护税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排放地是指:(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所在地;(二)应税固体废物产生地;(三)应税噪声产生地。纳税人跨区域排放应税污染物,税务机关对税收征收管辖有争议的,由争议各方按照有利于征收管理的原则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报请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决定。你关心的热点,才是实务的头条。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更多知识等你拿 个人汽车租赁给本公司需要缴纳哪些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