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吉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不动产租赁收入确认问题
【问题】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答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今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问题: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定?答案:依据《财政部 国家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五条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发生时间和缴纳地点,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相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依据上述政策,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发生时间同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为境内提供文化服务和娱乐服务的纳税人,则应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关于纳税义务时间的规定:“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额低于计提比例,是否调增后结转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