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吉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西藏国税局发布《西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对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多数人关注的是一般纳税人如何缴纳增值税问题。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应抵扣且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税法规定购进该项固定资产允许抵扣,企业由于没有取得进项发票,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实际抵扣进项税额,认为企业是自动放弃抵扣权,销售该项固定资产时,按照适用税率17%征收增值税等。那么,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呢? 《》(财税〔2009〕9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收增值税问题,财税〔2013〕37号文件没有新的规定。 下面通过一个实例来看一下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例如,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13年2月购买一台生产设备103000元(含税),货款已支付,会计上按10年计算折旧。由于技术原因,该设备不适用生产经营需要,于2013年8月将该设备出售,取得价款82400元(含税),货款已收到。那么该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设备应该缴纳多少增值税? 会计处理如下: 1.2013年2月购买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设备 103000 贷:银行存款 103000 2.2013年3月至8月计提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 5150 贷:累计折旧 5150(103000 10 12 6)。 3.2013年8月处置设备时: 借:银行存款 824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808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1600〔82400 (1+3%) 2%〕 借:固定资产清理 97850 累计折旧 5150 贷:固定资产 103000 结转清理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 1705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7050 该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设备应缴纳增值税1600元。 【】 责任编辑:泥巴姐 图解税收 进一步减税降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明确,自2021年11月1日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那么,《公告》中的销售额是指什么?年销售如何确定?6个例子为您答疑解惑~~一、销售额是指什么?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例1不适用差额征税政策的一般纳税人销售额确定:纳税人A是一家制造业企业,成立于2018年9月,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按照《公告》规定,其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属期内《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行“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第5行“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第7行“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第8行“免税销售额”的“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合计数。例2适用差额征税政策的一般纳税人销售额确定:纳税人B是一家制造业企业,成立于2019年12月,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同时还兼营建筑服务(适用征收率3%),建筑服务业务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其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应扣除差额征税部分。按照《公告》规定,其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按照举例1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计算出差额前销售额后,还需要根据属期内《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第5列“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以及相关行次税率或征收率计算扣除额,计算差额为销售额,即: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差额前销售额-扣除额。本例中,扣除额=第6行本期实际扣除金额/(1+3%)。例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确定:纳税人C是一家制造业企业,成立于2019年1月,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同时兼营产品设计服务。由于纳税人C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无论其是否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按照《公告》规定,其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均按照以下公式确定: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第4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第7栏“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第9栏“免税销售额”+第13栏“出口免税销售额”,“货物及劳务”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合计数。二、《公告》规定的年销售额如何确定?1.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销售额确定。2.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3.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首个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例4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年销售额确定:纳税人D于2019年12月20日成立,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满一年,其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销售额为1000万元,则《公告》所称年销售额为1000万元。例5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年销售额确定:纳税人E于2021年4月28日成立,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满一年,其实际经营月份6个月,总销售额为1200万元,则《公告》所称年销售额为1200万元/6×12=2400万元。例6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年销售额确定:纳税人F于2021年11月2日成立,若按月申报,首个申报期为12月,销售额为100万元,其实际经营1个月,则《公告》所称年销售额为100万元/1×12=1200万元。若按季申报,首个申报期为2022年1月,销售额为300万元,其实际经营2个月,则《公告》所称年销售额为300万元/2×12=1800万元。政策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纳税申报是财会人的日常工作之一,现在的纳税申报多为网上申报,针对网上纳税申报的各类问题,网�?纬�,6节课:发票入门、申领、开具、审核、认证、抵扣、风险应对全盘实操,相关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