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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吉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海南国税局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若干税收政策指引

      问题:土地出让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回答: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合理确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并在合同中确定下来。a.主要涉及税金:土地使用税b.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86号) 规定,对纳税人自建、委托施工及开发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纳税人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点击图片即可报名)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看讲解的吧!李凤老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二十余年财税工作经验,历经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工作岗位,实战经验丰富,对企业财务管理尤其是房地产行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有深入研究。授课语言通俗易懂、思路清晰,将财税理论与实务操作有机结合,帮助学员快速掌握财税要点。本课程以实战应用与职业晋升为目标,为培养房地产开发企业专业财务人员而开设。首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政策及会计核算进行专篇讲解,在此基础上,以房地产开发流程为主线,讲解公司设立、临时设施、工程开发、房屋销售、工程竣工、收益分配及公司注销的全流程财税处理,同时结合财务岗位的工作特点,进一步对房地产行业合同签订及票据审核要点进行解读。除财税理论外,本课程还包含了一定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知识,佐之以三十余个精彩案例的细致剖析,以期帮助学员建立处理财税问题的系统性、全局观及税务思维,使学员达到听后即懂、学后即用、全面提升职场竞争力的效果。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 什么叫做甲供工程?什么叫做清包工工程?

        【问题】对于资源税的减、免税有什么规定?【回答】第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规定:“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一) 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二) 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资源税:(一) 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源税;(二) 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三) 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四)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一)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二) 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第十七条 本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第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2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资源税法,现将税法施行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1. 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运营期间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资源税。具体操作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青藏铁路公司运营期间有关税收等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号)第三条规定执行。2. 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具体操作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财税(2018〕26号)规定执行。3.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具体操作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4. 自2014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特此公告。 第三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1。五、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特此公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附件1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财税(2018]26号)税收优惠政策于2021年3月31日到期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更多推荐: 车船因质量问题发生退货时能否申请退还已缴的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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