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吉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什么情形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如何开具?
问题:我公司处于非正常管理状态,现打算注销该如何操作?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第二条规定,进一步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一)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纳税申报手续。符合以下情形的,税务机关可打印相应税种和相关附加的《批量零申报确认表》(见附件),经纳税人确认后,进行批量处理:1.非正常状态期间、和相关附加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的;2.非正常状态期间月(季)度预缴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且不存在弥补前期亏损情况的。……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掌握企业清算注销环节必备的税务处理要点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延迟退休方案何时能出来?
【问题】失业保险可以办理跨省转移接续么,如何办理?【答案】可以办理跨省转移接续。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后,失业保险可以跨省累计计算。失业人员在多个省份参加过失业保险并缴费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后,失业保险待遇应当按照累计缴费年限核定。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在职期间考取了证书,领取了补贴,这对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有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