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吉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答疑:关于口罩出口的三个税务热点问答
【问题】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总分机构,分支机构是否必须在总机构申报成功后才可以申报?【答案】是的。根据《关于印发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八条 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另外50%部分,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及时通知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就地申报预缴。”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河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缴纳?
案例: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与经营所得转换的纳税筹划【实务案例】居民个人王某是一名会计教授,主要从事财税咨询工作,本年有两种工作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王某在甲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提供咨询服务,2019年度取得税前劳务报酬收入600000元且与甲会计师事务所约定,王某自己承担因提供咨询活动产生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当年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为400000元。方案二:王某注册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通过甲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提供咨询服务,且与甲会计师事务所约定,该个体工商户自己承担因提供咨询活动产生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2019年度该个体工商户取得税前经营收入600000元,当年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为400000元。当年王某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合计40000元。当年王某没有其他收入。假设不考虑增值税因素。【要求】请对上述业务进行纳税筹划?方案一王某在甲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提供咨询服务,2019年度取得税前劳务报酬收入600000元,且与甲会计师事务所约定,王某自己承担因提供咨询活动产生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当年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为400000元。由于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因此当年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为400000元不能据实扣除,而只能按照收入的20%定率扣除。2019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600000×(1-20%)-60000-40000=380000(元)2019年综合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00×25%-31920=63080(元)方案二王某注册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通过甲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提供咨询服务,且与甲会计师事务所约定,该个体工商户自己承担因提供咨询活动产生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2019年度该个体工商户取得税前经营收入600000元,当年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为400000元。2019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600000-400000-60000-40000=100000(元)2019年经营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0×20%-10500=9500(元)筹划结论: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纳个人所得税53580元(63080-9500),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税收筹划是每一个会计人员都应该强化的一个方面,想要学习更多税收筹划知识,欢迎加入,实现业财税融合,成为高端会计人才!相关标签: 收入确认必备的五大条件!会计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