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吉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会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吗?
问题: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及范围?答案: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如下:(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频道, 赡养老人扣除应当填报和报送什么资料?
问:2014年补缴2013年五险一金,2014年汇算清缴时是否属于以前年度费用要做纳税调增? 答: 《》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根据《》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根据上述规定,2013年度的五险一金应作为2013年度费用处理,2014年补缴时,应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追补至2013年度税前扣除。 所属地区有特殊规定的,可以遵照执行。如《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五条关于 企业补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回复,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凭缴款凭据可暂在补缴年度扣除,扣除金额不得超过以前年度的扣除标准。【】 责任编辑:泥巴姐 如何减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超标需要调增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