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吉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原始凭证分类包括哪些?
还没买房、过户,各位小伙伴恭喜啦~2021年9月1日开始实施契税法!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均免征契税!下面我们为大家整理出了契税法重点信息,关乎每个人:01、下列情形免征契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02、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0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04、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契税法是否上调了契税税率?答:法定税率并没有调整。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2020年8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法定税率为3%-5%。而目前施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契税税率为3%-5%。也就是说,此次法定税率并没有调整。契税法实施后,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何时缴纳契税?答: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契税法实施后,退税方面有什么规定?答: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全文:了解更多财会专业知识,带您学习财税知识,还有财税大咖在线答疑,解你所惑。获取更多财税资讯,请持续关注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栏目, 三部门出台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享受主体】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优惠内容】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1日,生活性服务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行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享受条件】1.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政策依据】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2.《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39号)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 了解更多财会专业知识欢迎加入,带您学习财税知识,还有老师在线答疑,解你所惑。 ·了解更多财税政策、财经法规、专家问答,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更多推荐: 新办企业个税扣缴申报如何操作?请看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