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吉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承兑汇票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问题: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2013年销售商铺,签订了销售,合同金额为480万元。由于购房者无法办理银行贷款,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尾款,造成购买方违约(该房产尚未过户)。2018年经法院判决撤销合同,我公司返还购房者支付的首期房款,同时判决购房者赔偿我公司80万元违约金。请问:对于此种情况因退房收取的80万元违约金要不要缴纳?答案:安徽税务: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留言所述情形,由于房地产转让行为并未发生,贵公司所收取的80万元违约金不属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只要您想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会计工作,想快速上岗,提升实操能力,或者已经在从事着会计相关的工作,但是一直停滞不前、原地踏步,有想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念头,选房地产开发企业真账实训(含实训系统)这门课就对了!本课程系统讲解了房地产企业的财税处理。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频道, 财税问答精选
【问题】2021年成立的企业是否进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零申报”?【答案】2021年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在2021年征期进行残保金申报(包括零申报),2022年开始需按年进行申报。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如何准确判断月销售额是否达到15万元免征增值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