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吉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对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如何贴花?
问题:ETC充值费发票能否作为税前扣除?答案:ETC充值是预付款性质,充值方并未实际发生费用。ETC充值费发票为不征税发票,不仅不能抵扣进项,也不能计入费用,不能凭该不征税发票在税前扣除。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去充值机构开具实际通行记录的消费清单后,凭消费清单和充值费发票进行税前扣除。建议不要在充值时就开具发票,应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www.txffp.com或“票根”APP,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其中,征税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还可以抵扣进项税。全面学习发票开具流程及审核技巧轻松避免陷阱,维护公司与个人的合法利益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频道, 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发票也会列入异常凭证范围吗?
【问题】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有哪些?如何界定企业是否属于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答案】第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六、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 四、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判定《通知》中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通知》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八、执行时间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