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吉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甘肃新增8行业试点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问题:《国家总局关于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十条:“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问:如果未超过10万元的,是不是可以不使用税控开具发票?答案: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不再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你关心的热点,才是实务的头条。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更多知识等你拿 关于企业所得税申报方式调整的问题
问题:疫情期间,企业外购口罩发放给员工使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案:《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第三条规定:“本规范所称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Φ母鎏宸阑ぷ氨�。”疫情期间,企业外购口罩发放给员工使用,目的是保障员工劳动过程中身体健康,降低被感染,根据上述规定,应当作为劳动防护用品。会计处理具体如下: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劳动保护费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现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财税问答精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