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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吉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继续坚持结构性减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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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红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的规定,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此,您还有什么疑问和需要补充的呢,来论坛和大家一起说说吧。 【】 责任编辑:泥巴姐 个人所得税问题经典问答【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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