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吉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结转成本的相关会计分录
问题:医疗门诊收费票据能否作为税前扣除合法?答案: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0号)第三条、第六条规定: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财政票据分为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与其他财政票据三种。医疗收费票据属于其他财政票据中的一种。因此,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属于财政票据。根据《关于发布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的公告》(国家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八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因此,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合法凭证。会计实务一元课堂,更多知识等你来学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建筑行业拿到简易计税项目开具的专票如何认证抵扣?
【问题】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是否还要预缴增值税?【答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一般纳税人跨�。ㄗ灾吻�、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或者销售、出租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ㄗ灾吻�、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的不动产,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因此,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可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具体执行口径请咨询建筑服务发生地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局进一步确认。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是否属于工资薪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