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吉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现金盘盈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问题】在外地的建筑项目结束后,还需要去机构所在地进行核销吗?【答案】不需要,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老师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电子税务局如何变更生产经营地址?
问题:由于疫情原因,旅游企业发生的损失是否可以税前扣除?答案: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第2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并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企业发生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同时,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至于旅游企业,只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因受疫情影响造成您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频道, 长期待摊费用从什么时候开始摊销?